
「不過是抓個魚蝦來吃,有這麼嚴重嗎?」
我想大多數在外露營或野營的同學都會有同樣的問題,因為這是很多人自童年起就已然習以為生的戶外生活方式之一(我也是小時候超愛抓蝦的頑童之一),怎輪得到衛道人士來置喙?但不可否認的事實是,幾十年來,台灣野溪的環境持續受到人為污染及劇烈天候的影響,導致溪流裡的物種面臨極大的生存威脅,即便是杳無人煙、得以偏安的深遠溪流,也好不容易留下一片不被打擾的淨土,而我們習慣的捕抓魚蝦行為就成了值得思考的題目。
到底能不能抓?又該怎樣抓?
依據憲法保障人身自由的精神,只要不是明令護溪的流域,沒有人可以限制你的自由,但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的觀念也不能偏廢,雖然物種有其繁衍能力,但適度節制地只取少量且不取幼小,將有助於溪流物種的永續生存。(當然若是只觀察不捕捉更好,若是捕捉完放回也不錯)

那恪守這樣的原則就好,又何必提出來討論?說的極是!問題就出在抓了魚蝦後又高調地在社群平台分享,導致觀念不足的其他人群起仿傚,有溪就撈、有水就抓、大小通吃、一網打盡,到頭來所謂的樂於分享反倒變相成為了加速物種消滅的劊子手,而分享者最後只能越往越深山,然後邊抱怨其他人下手太重,導致自己無魚蝦可抓的窘況。
他家桌上一盤溪蝦少說70-80隻,營區共有50帳,每帳若是都一盤溪蝦,那麼一個週末就有4000隻溪蝦吃下肚,叫這條溪的母蝦們怎麼生才夠每週的露客吃?

在其他人的保育觀念跟上之前,不誇耀、不高調分享、不鼓勵,也許才是保護溪流生態永續的方式之一。真正讓生態面臨浩劫的不見得是小部份的捕抓行為,但錯誤的觀念和模仿行動卻往往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。
你說你愛護自然,那麼就先從對的方式開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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